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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上)(2011-2015年)

2012-03-20 13:49:03 作者:CN_SZLED_Manager 来源: 浏览次数:0

前  言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等。节能环保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显,是国家重点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也是我省重点培育的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十一五”时期我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拉动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家重点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背景下,科学编制我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对指导和促进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19号)精神,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及编制《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实施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我省节能环保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跨领域、跨行业、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综合性新兴产业,为推动我省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产业发展态势良好。近年来,我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体规模迅速扩大,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产业总产值达24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5.28%,约占全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的10%。其中,节能产业产值700亿元,环保产业产值1700亿元。节能环保企业逐渐向规模化发展,涌现了一批年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我省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集中趋势明显,其中又以广州、深圳、佛山三个城市为主。
     产业水平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对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扶持力度逐渐加大,企业自身对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和推广力度不断增强,科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培育了一批节能环保骨干企业。我省骨干企业在印染、电镀、线路板、养殖等行业废水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方面拥有较为完善的技术体系,在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噪声治理和环境监测等领域具备自行设计及制造成套设备的能力。资源综合利用处理技术体系逐渐完善,废塑料深加工、粉煤灰、煤矸石、危险废物等固废综合利用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LED系列高效节能照明、智能电网等节能技术设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服务业市场化居全国前列。截至2010年底,我省向社会公布92家省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名单,其中75家列入国家备案名单;41项节能技术、15项节能设备(产品)入编《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节能服务水平日益提高。我省认定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80家,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共有206家企业取得国家环境污染设施运营资质,约占全国持证企业总数的13%。环保项目设计施工与投资运营已成为环保产业重要的增长点,涌现一大批以BOT、TOT模式建设或运营的环境工程项目(特别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东莞市36座污水处理厂全部采用BOT模式,广业环保集团以BOT模式建设运营我省58座城市生活污水厂。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800多家,其中经省主管部门认定的共278家,2010年综合利用固废、废液、废气生产产品产值达到124.28亿元(不含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比2005年增长34.32%。资源循环利用已从废物利用发展到集初加工利用和深加工于一体的行业门类比较齐全的产业体系,形成了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
    (二)发展环境
    1. 面临的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也是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
    ——从国际环境看,资源供给和环境形势日益复杂,发展低碳绿色和节能环保产业已成为世界各国抢占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的重要手段。节能环保产业与各行业紧密相连,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引领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从国内环境看,“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求“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将节能环保产业列为七个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从省内环境看,我省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环境治理的政策,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推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为节能环保产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经济技术效益,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2. 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省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能源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的问题进一步加剧。能源消耗居高不下,污染减排压力增大,资源环境对我省经济发展的约束强度将进一步加大,必将对节能环保产业提出更高的要求。我省节能环保产业虽然取得较大发展,但总体上看,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企业规模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我省节能环保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缺乏上规模、综合发展能力突出、品牌效应强大的旗舰型企业。同时,区域发展不平衡,珠三角地区发展速度较快,粤东西北地区发展较慢。此外,珠三角地区企业同质化发展明显,企业间成熟的专业化分工和差异化经营格局尚未形成,集群优势并不突出。
    二是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建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技术开发投入不足,技术研发能力强的企业不多,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的节能环保产品。部分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装备依赖进口,国产化节能环保设备的性能、效率及技术水平均有待提高。
    三是产业市场不够规范。节能环保产业监管体系尚不健全,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地方环境标准体系亟待完善;市场信息不透明,缺乏信息公开平台;企业同行间无序竞争等问题突出。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扩大全省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和提升节能环保产业整体实力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重点工程和基地园区建设为着力点,强化政策引导,规范市场运作,加大资金投入,增强节能环保产业核心竞争力,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原则
    科学规划布局,突出特色发展。继续发挥珠三角地区节能环保服务业和节能环保产品生产优势以及粤东西北地区资源循环利用优势,加强规划引导,重点发展市场需求大、技术含量高、产业化程度高的节能环保关键技术和产品,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优势产业。
    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节能环保产业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提高产业的技术和服务水平,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促进产业集聚,形成规模效应。加快培育节能环保龙头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优势企业。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延伸上下游配套产业链,促进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市场环境。加快制定产业相关标准,完善和落实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以市场为导向,着力规范市场秩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向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进产业服务市场化、产业化。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
    将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之一,为完成我省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重点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高新技术示范工程和装备国产化项目,建立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研发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培育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优势节能环保企业,建设10个省级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和基地,提升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整体实力,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居国内前列。
    2. 具体目标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年总产值达6000亿元,其中,节能产业年产值达到1800亿元,环保产业产值达到4200亿元(环保设备及服务业产值1500亿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2700亿元)。着力培育若干家产业竞争力强的节能环保龙头骨干企业,到2015年,力争年产值超50亿元的企业达10家,超10亿元的企业50家以上。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到2015年,建立起较完善的产业组织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优势主导产业链,产品种类更加齐全,技术水平更加先进,服务范围更加广泛,实现产业集群优势,具备较强的国际及区域产业竞争力。
    ——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到2015年,争取建设1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工程实验室。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较强的节能环保产业自主研发能力,部分节能环保装备、技术和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装备和产品。

三、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一)主要任务
    1. 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制定完善相关的产业、土地等扶持政策,集中资源重点支持、培育和引进特色产业,形成一批区位优势突出、集中度高的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和基地,尤其要着力推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节能环保工作,培育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优势节能环保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和企业规模化发展。
    2. 构建节能环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培育一批国际或国内领先,集研发、孵化、制造于一体的公共服务机构,打造节能环保产业技术研发、项目融资、产品检测、技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和水平。
    3. 提升节能环保产业科技创新水平。
    围绕节能环保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提升节能环保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大政府科技资源对节能环保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相关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强区域和国际科技合作,引导港台和国际节能环保创新资源向我省集聚。紧抓“三部两院一省”产学研合作契机,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加快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节能环保产业创新战略联盟。
    4. 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技术人才队伍。
    以节能环保产业重大项目为依托,通过国内外引进、与高校及科研单位共享、企业内部挖潜等形式引进和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广泛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
    5. 提高技术服务业在节能环保产业中的比重。
    发挥我省技术服务业优势,加快拓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认证、节能环保设施委托运营等新业务,逐步发展合同化管理的节能环保委托服务业务。
    6. 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
    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以及上市融资等途径,推动节能环保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优化,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引领作用强的节能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
    7. 加强节能环保对外交流与合作。
    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我省对外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采取与国外企业合资、在国外上市融资、吸收国外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等资源提升我省节能环保产业水平,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逐步实现节能环保骨干企业的跨国经营。
    (二)发展重点
    1. 节能产业
    ——节能技术和装备
    锅炉窑炉及相关技术和设备。推进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节能改造,发展新型高效锅炉系统设备、燃气窑炉和节能型窑炉装备,研发低压旋风预热分解系统、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研发纯氧助燃、全氧燃烧和减压澄清技术,推广高效燃烧器、高效熟料冷却机、保温耐用新型炉衬材料等设备和材料,引导发展大容量和高功率密度炉型感应熔炼炉。
    电机及拖动节能设备。推动拖动装置控制和设备改造,逐步采用交流调速取代直流调速,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变频调速控制技术、无功补偿技术,研发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节能风机等先进调速电机,推广应用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在电力、有色、石化、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等行业实施电机系统节能工程。
    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和设备。遵循“梯级利用,高质高用”原则,在钢铁、水泥、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推广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及先进燃烧技术,在冶金、石油、化工、医药、建材等行业组织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研发余冷利用技术和设备,推进热电冷联产技术。研发推广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纯烧高炉煤气锅炉、低热值煤气燃气轮机、转炉负能炼钢、蓄热式轧钢加热炉等技术和设备。引导发展烟气废热锅炉及发电、窑炉烟气辐射预热器和废气热交换器、吸附式制冷系统、低温余热发电-制冷等技术和设备。
    节能监测设备。推进节能仪器设备研发应用,大力发展环境热工仪器、交通工程类测试仪器、建筑节能检测仪器、变频智能节电器、电机自动跟载稳速节电器及中央空调节电器。
    智能电网设备。重点发展能源管理系统、低压智能节电系统、节能变压器、高压智能节电系统,鼓励发展包括智能调度系统、智能计量系统及智能技术系统等子系统的智能电网,大力发展输电线路状态监测系统关键设备、柔性交流输电关键设备等智能电网关键设备。
    ——节能产品
    新型节能建筑材料。以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为引导,着力研发绿色住宅技术,大力发展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新型自保温墙体材料、节能建筑门窗及屋面防水保温系统。
    LED灯等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加快研发金属有机源化学气象沉积设备(MOCVD)、高纯金属有机源(MO)、氮化镓材料与器件等半导体照明(LED)关键设备和核心材料。
    高效节能家用和商用电器。重点推广能效等级为1、2级的高效节能产品,引导发展平板电视、单元式空调、太阳能冰箱、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空调、热泵热水器等高效节能家用及商用节能产品。加快研发燃气热泵、高效环保节能空调及冰箱压缩机、高效电机、直流变频压缩机、二氧化碳制冷技术、直流变频控制器和软件算法等技术和设备。
    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研发、示范应用及产业化,加快研发和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力电池及其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其控制系统、整车控制系统、动力总成等关键零部件。
    ——节能服务产业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推动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节能效益分享的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等“一条龙”服务。引导投融资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推行金融租赁等多层次、有特色、满足不同市场需求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以开发项目融资等新业务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培育和发展节能服务机构。重点培育一批提供专业能源审计、节能项目设计、节能设备和材料采购、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信息咨询等服务,有特色、高水平的专业化节能服务机构。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节能服务机构联合重组,拓展服务领域,增强竞争力。积极推动我省节能服务机构开拓省外及国外市场,鼓励和吸引国内外知名节能服务机构将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落户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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